一失足成千古恨!2009年IT界十大丑聞
UT斯達康在華行賄被罰
時間:2009年12月31日
地點:美國
關鍵詞:UT斯達康行賄
事件回放:深陷困境的UT斯達康,2009年最后一天,再次受到沉重打擊。
2009年12月31日,美國司法部和證券交易委員會發布消息稱,電信設備制造商UT斯達康將支付300萬美元罰金,來和解其賄賂中國國有電信公司官員一案。
據美國司法部透露,UT斯達康為了搞好客戶關系,獲得更多訂單,花重金邀請中國電信企業官員出國旅游,所到之處包括紐約、拉斯維加斯以及夏威夷。而UT斯達康竟然將這些花銷,作為培訓費用入賬。
2002-2004年間,UT斯達康至少7次為中國客戶在美管理培訓項目支付費用,這些項目大多由經理級別的客戶參加。培訓項目主要是基本的管理課程,與UT斯達康產品項目無關。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文件稱,UT斯達康總共為此項目支付超過400萬美元,其中許多錢是用于賄賂的,這些支出被記錄在市場行銷開支項目下。
據調查,從2002年到2007年,UT斯達康共向中國的電信公司賄賂達700萬美元,還把在美國的工作崗位,提供給被賄賂方的親戚。美國司法部認為,UT斯達康已違反了《國際反腐敗法》。此法律頒布于1997年,主要是為了禁止對外國官員的賄賂。
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舊金山地區辦公室總監法吉爾說,美國法律不容忍美國公司靠行賄獲得利潤的運營方式,并要求對方實施內部整頓,在《國際反腐敗法》框架下接受監督,杜絕此類事情再次發生。
自2005年起,UT斯達康就陷入虧損的泥潭,無法脫身。其2009年11月5日公布的第三季度業績顯示,公司虧損3460萬美元,之前的第一和第二季度,分別虧損6740萬美元和8430萬美元。至此,UT斯達康已經連續虧損4年之久。
2009年12月21日,UT斯達康再次“斷臂”,以9.5億元的價格出售其位于杭州的資產。杭州一直是UT斯達康在中國的總部,資產包括了生產運營、研發、管理等部門。
事件點評:
在UT斯達康的企業文化中,我們可以找到這樣一句話:“誠信是一切事業成功的根基,也是企業穩健運作的重要準則。”UT斯達康親手將自己秉持的商業倫理埋葬。不知公司領導層是否會因此而臉紅。
賄賂事件,對UT斯達康無疑是雪上加霜。以“小靈通”起家的它,與運營商之間的業務關系十分密切。由于小靈通技術過時,運營商近年不斷縮減投資,失去主心骨的UT斯達康一蹶不振。為了自救,它先將其全球擴張戰略收縮,把美國的智能部門搬到中國,以中國市場為銷售的主戰場。
UT斯達康在中國市場獲得爆發式成長,背后掩藏的卻是骯臟的商業交易鏈條以及不可告人的秘密。曾經,它80%以上的收入來自小靈通,而且公司80%以上的收入來自中國市場。自從小靈通在中國市場萎縮后,UT斯達康就掉了半條命,新業務又遲遲沒有突破。
不思技術改進,在技術儲備和業務戰略方面,長期予以漠視。寄希望于歪門邪道,雖可短期獲利,卻掩蓋了自己的命門——一旦商業環境生變,公司將手足無措。
“吃人嘴短,拿人手軟”,中國公眾更感興趣之處,恐怕在于那家中國國有電信公司到底是誰,它給了UT斯達康多大好處,我們在譴責UT斯達康敗壞商業規則時,更應該反思國內的商業土壤,蒼蠅不叮無縫的蛋。
“蓬生麻中,不扶而直,白沙在涅,與之俱黑。”商業賄賂全球皆有,為何在中國更為突出?這與商業生態是分不開的。將責任全部推給行賄方,而不反思自身,商業賄賂之風恐怕會越刮越盛。
中國市場復雜程度,遠超過西方發達國家市場——市場機制不健全,在商業交易中吃回扣見怪不怪。而通信領域,一直是公認的灰色地帶,西門子、朗訊都曾被曝光過。UT斯達康商業賄賂雖不光彩,也有無奈。
UT斯達康在華失身,反映它逐利本質的同時,也體現出它對各種潛規則的妥協。然而,大部分國外公司在中國的商業賄賂行為,都由國外監管機構調查發現,并因此遭到起訴與懲戒,國內司法部門卻很少對受賄人進行調查。要想根治商業賄賂,既需要一扇制度之門,堵住不正當競爭之風氣,也需要加大反腐力度,切斷部分人利用手中特權進行權力尋租。雙邊出擊,不偏不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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